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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费服务承诺

发表时间:2018-01-01 15:22

为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,规范我公司的收费工作,构建和谐的供用水关系,特向城区自来水用户作如下承诺:

一、 公司员工按规范统一挂牌上岗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严禁以水谋私,向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
二、 从2008年8月1日起对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水户,取消启动流量,抄表到户,严格按照计量收费。对未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水户,从完成户表改造的次月起,抄表到户,按计量收费。

三、 公司设立武衙门、建设路两个收费窗口,周六、周日照常营业。每日上班时间上午比政府单位提前1小时上班。

四、 收费窗口提高业务素质,提高服务质量,文明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,禁止不文明用语,与用户发生争吵。

五、 热情提供收费查询和供水业务咨询服务,对用户咨询事项,当事员工或收费室能答复的即时答复,不能即时答复的于咨询后三天内查清情况予以答复。公司收费室电话:2721521。

六、 对因长期欠缴水费需要停水的,严格按程序办理,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,用户交清水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水。

七、 水表校验严格按照《水表检定规程》操作,保证校表达标率100%。水表校验前书面通知用水户,拆装水表24小时必须恢复。

八、 如果您对本公司抄表、收费人员工作不满意或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,可拨打投诉电话:2726141。本公司抄表、收费人员如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,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或麻烦,公司将向您赔礼道歉。并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。